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了更有效地开展我校成人高等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维护我校成人高等继续教育沿着“规范、稳定、健康、持续”方向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有关严肃成人高等继续教育招生纪律方面的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成人高等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应在三峡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为规范招生广告宣传管理,我校2024年有关成人高等继续教育的招生简章等应由我院统一印制与发放。
3、各校外教学点的招生宣传相关材料必须上报我院审核批准后方可面向社会进行宣传与发布。未经我院审核批准而擅自发布的招生广告宣传信息,由此引发的纠纷由校外教学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我院也将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我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4、各校外教学点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不得虚假承诺、夸大宣传或者委托其它机构组织(个人)代为宣传;不得违规提供“代报名”、“代学”、“替考”等托管服务;不得降低学费标准;不得诋毁其它办学单位声誉;不得跨省招生和宣传。未经允许,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我校名义对外招生。
5、2024年成人高考成绩公布后,各校外教学点必须按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生源信息情况,以此作为录取后新生注册依据。若有生源冲突,录取之前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录取后原则上不再接收生源信息确认。
6、凡各校外教学点录取招生前上报的学生,一经录取(自动退学及待清查学生除外),无论注册与否,均应缴纳第一学年的管理费。
7、各校外教学点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严格对照本点所在区域的招生专业进行招生。
8、各校外教学点须于2024年6月14日前上传2024年成人高等继续教育招生方案(需写明拟招生专业及人数,采取pdf格式且须加盖校外教学点公章),上传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三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