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
为统筹做好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39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将专业填报工作作为加强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工作,确保数据填报的严谨性,准确性。请各高校认真填写拟招生专业填报负责人信息表,并于2021年1月4日前将填写盖章后的信息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高校要科学定位,发挥各自办学优势和特色,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不得填报学校全日制教育已停办或未开设的专业;填报专业招生区域时,请准确选择,不得乱填乱选;填报拟招生人数时请结合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实际情况据实填报,不得乱填乱报;同时请各学校认真学习关于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修改学校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将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上传至平台系统。
三、今年的专业设置工作将启用教育部新系统“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jxjy.moe.edu.cn),请各高校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认真学习新系统教学视频及操作手册(详见微信工作群),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四、请各高校在2021年1月31日前在专业设置平台完成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数据填报和提交工作,并将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表格在平台上生成、导出)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处,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为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织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建设、监督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及论证评议作用,请各高校推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库人选,学校在推荐时要统筹考虑专家学科背景及工作领域分布,重点推荐对国内外继续教育理论和实践有深入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继续教育教学改革情况的专家。请各高校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盖章后的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资料寄送至我处。
六、联系人及5845威尼斯达人的联系方式
马璐、孙通:027-87344059
周婷:027-87328172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社区教育学院6207室。
为更好地完成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请各高校负责专业数据填报工作的老师加入湖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填报微信工作群,进群后请备注学校名称和姓名。
群二维码:
附件:
1.《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20〕39号)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填报负责人信息表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推荐表
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1
关于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5845威尼斯达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考试中心,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填报对象为所有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和开放大学。
填报专业以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为依据,历年已核验过的专业信息数据及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为基础。
填报工作相关要求及具体程序按照《办法》和《操作指南》执行。医学、外语、艺术等相关科类专业开设事宜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
各高校将拟开设专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汇总。教育部将备案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对接。
二、填报事宜
(一)拟招生专业填报
1.账号获取。高校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jxjy.moe.edu.cn)进行填报和统筹。用户名、密码由教育部统一发放(每单位设1个用户名),各单位务必于第一时间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高等学校新设、更名产生的账号问题,由本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出申请,经教育部核准后办理。
2.高校填报。各高校通过系统完成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招生情况和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并上传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形式包括函授、业余(夜大)、成人脱产、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其中,函授、业余、网络教育的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成人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招生及办学地域应符合相关要求。函授、网络教育只能在正式备案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所在地招生;业余仅限在高校办学所在地级市招生办学;成人脱产仅限在高校自有校区内办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须在本校已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
3.省级统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高校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监管服务,按照《办法》要求,组织专家评议,按时完成本地区备案结果统筹提交工作。
4.时间安排。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填报相关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高校拟招生专业填报时间:2021年1月31日前。其中,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新增专业须按程序完成公示。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报送:2021年3月31日前。其中3月24日前完成属地高校专业备案统筹,3月31日前完成外省高校在当地招生意见统筹,并将本地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送我部。
教育部汇总信息并公布结果:2021年 5月31日前。
(二)提交专业增补建议
2021年1月31日前,高校、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可通过系统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提出增补建议,内容包括:相关行业(职业)人才需求报告、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专业简介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教育部考试中心对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的增补专业建议进行初步评定后,于2021年3月31日前在系统提交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部考试中心用户名、密码由教育部统一发放。
(三)提交推荐的专家库人选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织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建设、监督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及论证评议作用,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要统筹考虑专家学科背景及工作领域分布,每省不超过10人。专家推荐表在系统填写上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形成拟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导出后盖章将纸质版于2021年3月31日前寄送我司(见附件2、3)。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健全管理制度,并将专业填报工作作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2.各高校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特色优势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普通本科高校应聚焦主业,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要夯实自身办学条件,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成人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能力和服务对象,高质量办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亟需专业。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近年来工作实际,统筹指导有关高校做好相应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工作,逐步优化专业布局、层次、结构,严把专业建设质量关。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与过程监管,制订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对高校专业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与检查督导,推动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4.联系人及5845威尼斯达人的联系方式:
填报5845威尼斯达人的技术支持联系人:苗林波、隋军,电话010-57519531、57519078;电子邮箱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邱懿、门海龙,电话010-66097822;电子邮箱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继续教育处,邮编:100816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0年12月7日
附件2
2021年拟招生专业填报负责人信息表
备注:请于2021年1月4日前将该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2847971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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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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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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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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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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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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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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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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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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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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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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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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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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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质 |
□教学 □研究 □管理□技术□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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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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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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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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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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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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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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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科研 管理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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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评估 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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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领域相关 研究成果和获 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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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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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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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推荐要求: 1.推荐限额:各部属高校、地方属高校和开放大学推荐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含专家学者1人。 2.鼓励各校推荐一线教学、教(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领域的专家。 3.各校请结合自身特点和专业优势推荐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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