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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继教〔202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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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三峡大学
2022年8月8日
三峡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
(试行)
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助力地方人才建设,为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学习平台,我校拟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根据《三峡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4.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以上第2、3条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5.常年接收报名申请,原则上每年9月新班开课,即9月之前提交申请表的学员,通过审核后,当年9月可入学。
二、报名流程:
1.学员填写报名申请表;
2.需提交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照等。
3.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4.学员持入学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办理听课证及考试证后,报到上课。
三.专业设置
以学校硕士点为依托,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开设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见当年招生简章。
四、学制:
学制为2年,课程设置为2年内学完全部课程。如学员因自身原因未修完课程的可延长至4年,最长不超过5年。若学员在4年内没有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第五年继续学习需另缴纳1万元学费。
五、课程学习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为“网络助学 面授 自学”相结合形式,部分课程学习使用网络助学,在校学习时间不低于500学时或半年,面授课程学习安排在双休日或节假日进行集中授课。
2.教学组织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统筹协调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的教学组织工作,各开课学院承担相应的课程任务。
3.课程考试方式及组织工作
(1)考核方式:一般采用到校集中考试,特殊情况可申请网上考试。
(2)考试组织工作:由开课学院命制试卷并组织课程考试及阅卷工作。
4.按三峡大学统一规定的相应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考试,修完规定学分,由继续教育学院制发“结业证书”。
5.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六、国家学位水平考试
1.报名:报名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名、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具体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相关通知执行。
2.考试: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证件按规定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全国集中阅卷,考试成绩一般在两个月后公布,合格分数线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划定。考生可通过省学位课程统考办网站查询到考试成绩。
4.通过国家水平考试学员,按学校规定向相应学院提交学位申请等后续各项工作。
5.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国家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七、证书颁发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成绩证明)。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规定申请学位。
八、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属于非学历教育,学员在职学习,其人事、户口、工资、公费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
2.学员因故终止学习,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可以办理退学手续,已交费用的全额退还。进入课程学习以后,可办理退学手续,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3.已结业的同等学力学员想重新申请硕士学位的,可申请免修课程。
三峡大学党政办公室 |
2022年8月8日印发 |
共印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