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2〕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升校外教学点学习支持服务水平,我校拟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梳理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清理对象
我校所有(含湖北省外)的原函授站和教学点(以下简称校外教学点)。
二、工作阶段安排
1.对照自查阶段(自发文之日—10月20日)
请各校外教学点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所列项目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按要求逐项填报、汇总整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10月20日前上报至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上报的具体材料及要求如下: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附件3),校外教学点负责人签字盖章;
(2)校外教学点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4),按格式模板撰写,打印两套,一套单独装订,一套和检查材料汇编在一起;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检查材料》(目录清单见附件5及附件6),按目录顺序要求整理,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校外教学点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2.检查清理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在各校外教学点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历年招生及教学过程管理等工作情况,组织专家对校外教学点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按“拟保留、整改后保留、过渡、撤销”等情况分类确定校外教学点清单,经学校审定通过后,报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校外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清理工作,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办学指导思想,确保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逾期未提交检查材料的校外教学点,将按自动放弃办学资格处理。
2.各种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三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水电楼)招生办公室梁老师。纸质版需扫描的格式为pdf格式,传至梁老师邮箱:,联系人:梁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717—6481598、0717—6398957。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2.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3.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
4. 校外教学点自查报告提纲
5.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检查材料目录清单
6. 校外教学点承诺书
三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