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本次学业综合评价课程综合测验和过程评价成绩报送工作规范有序,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鄂自考〔2019〕4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过程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自考〔2017〕7号)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1.3月26日前,完成所有学业综合评价测验工作。其中综合测验要在助学单位机房按机考要求设置考场,考生上线进入《讯网教学云平台》进行综合测验;综合测试时请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
2. 3月28日前,完成所有平时作业和综合测验在《讯网教学云平台》线上评阅工作。
3.3月28日前,将《过程评价成绩报表》电子版提交我校自考办。此报表须严格依照《学业综合评价导入模板》规定字段的要求报送,凡过程评价成绩低于60分者,成绩不予报送我办。
二、报送材料
4月1日前提交我校的纸质材料包括:《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过程评价成绩报送承诺书》《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成绩报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课程成绩评定信息公示情况一览表》及原始纸质考勤表(三峡大学自学考试学生考勤与课堂纪律记分表、考场记录单、教学检查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凡未能按时、按质,规范地组织综合测验,支撑材料和管理表格,达不到省考办的文件通知要求的助学单位,我校自考办不受理上报此次过程评价成绩。
2.在组织综合测验,上报过程评价成绩及其支撑和管理材料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管理混乱的,除成绩不受理外,还将通报助学单位有关情况,并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学业综合评价资格。
四、材料报送地址
联系人:张卫老师;电话:0717-6398975,13872632317;
邮寄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西苑水电楼10楼),三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与社会考试部1001室
附件: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教学检查表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综合测验考场记录单
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成绩报表
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课程成绩评定信息公示情况一览表
5.三峡大学自学考试学生考勤与课堂纪律记分表
6.学业综合评价导入模板
7.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过程评价成绩报送承诺书
三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