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良好的学风,不断提高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结合《三峡大学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仅限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参评优秀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政治上能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妥善处理学习、工作的关系;
3.遵守三峡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规章制度,能严格要求自己;
4.课程平均成绩优良,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5.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前30%,本科生原则上应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6.积极参加面授及网络平台学习,认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
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1.受过刑事治安处理或党纪、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者;
3.平时请假缺课或旷课占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评选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择优评选的原则。
2.评选办法:由各校外教学点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将《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和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加盖校外教学点公章后于每年5月底交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
3.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对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后,报学院审批。
4.评选比例:不超过本、专科毕业生人数的3%。
四、表彰
1.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003399威尼斯的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2.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材料归入学生本人的档案。
3.各校外教学点根据学员工作实际,选派部分优秀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原则上控制在100人以内),毕业典礼一般安排在7月上旬;对参加毕业典礼的校外教学点负责人,采取邀请与自愿相结合的形式。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负责解释。
附件:三峡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