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鄂教研函〔2022〕2号)精神,结合三峡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论文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各校外教学点可聘请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2. 指导教师基本要求:
(1)具有较扎实的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了解学士学位论文撰写的目的、要求,掌握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
(3)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有进行学士学位论文指导的时间保证和实践经验。
3.教师指导学生比例:每名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二、聘任与管理
申请学士学位学生论文的指导教师,由三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聘任。各校外教学点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仅限于学位外语成绩合格的学生)汇总表报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各助学单位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仅限于学位外语成绩合格的学生)汇总表报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凡校外教学点申报学士学位学生的论文指导费,由校外教学点从教学经费中直接支付给教师,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任何费用。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按三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费用发放标准执行。
三、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1.选题:各校外教学点于每年12月16日至31日组织学生选题,学士学位论文选题确定后一般不能更改。
2.下达学士学位论文任务书: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下达学士学位论文任务书。
3. 指导要求:学士学位论文应为学生本人原创,资料齐全,符合规范化要求(包括格式、内容、数量、资料装订等),论文规格要求、论文说明字数等根据专业特点确定,但正文格式应符合《科技报告编写规则》最新要求。学士学位论文正文总文字复制比≤30%方可定稿(查询数据库使用学院指定的查重管理系统)。
4.答辩:学士学位论文定稿评阅完成后,各校外教学点于次年4月30日前组织毕业答辩(包括非申请学士学位学生的论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毕业答辩,可推迟毕业答辩,但应在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凡未完成毕业答辩的学生,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5.论文管理:申请学士学位学生的论文在学院指定的论文管理平台进行全过程管理,学生完成学士学位论文答辩且成绩合格者,将纸质版论文按照要求装订后交校外教学点存档,并将电子版论文与查重报告上传于相关平台。
四、学位论文指导费用
学位论文指导费用400元/生,校外教学点的学位论文指导费用200元直接由校外教学点发放至指导教师,其余200元由继续教育学院支付。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三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负责解释。校内直管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课题申报表
附件2:毕业论文任务书
附件3:论文规范化要求
附件4:论文模板
附件5: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信息表